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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伊州区税务局关于废止《哈密市伊州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 基准(试行)》的公告

2023年第1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2023年第2),将《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伊州区税务局关于发布<哈密市伊州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1)废止。

  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伊州区税务局

  2023年3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