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伊州区税务局确认的2021年第二季度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伊州区税务局2021年第二季度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伊州区税务局
2021年7月23日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伊州区税务局2021年第二季度欠税公告(2021年第3号) 时间:2021年7月23日 17:43
稿源:伊州区税务局
+ 大中小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伊州区税务局确认的2021年第二季度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伊州区税务局2021年第二季度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伊州区税务局 2021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