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确认的2024年第三季度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
2024年10月16日
欠税公告2024年第4号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5:09
稿源:哈密市税务局
+ 大中小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确认的2024年第三季度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 2024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