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确认的2022年第四季度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2023年1月16日
欠 税 公 告 时间:2023年1月17日 18:06
稿源:哈密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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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确认的2022年第四季度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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