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要求,现按照相关程序将随机抽查查处结果予以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稽查局2021年度共制定随机抽查方案11个,随机抽取稽查对象26户,其中组织随机抽查立案检查入库(含以前年度未结案件)2391.31万元,组织随机抽查自查入库(含以前年度未结案件)926.72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