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奋钧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01MA77712U5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将对你公司2016年10月11日至2017年6月19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取得等涉税情况依法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根据你公司登记的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天山北路丽园小区104#楼1单元3室),电话号码(136****0298、187****6128)联系未果。《税务检查通知书》(哈市税稽检通一〔2020〕5号)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具体内容附后,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书面文本。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稽查局305室
联系人:石文殊 孙晓辉
税务部门联系电话:0902-2263189
附件:《税务检查通知书》(哈市税稽检通一〔2020〕5号)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