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对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精神,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成立机制,明确职责。建立一把手抓全局、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业务有人干的工作机制,按质按量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办公室安排的相关工作。同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进行自我审查,法制科进行审定并备案。
严格审查、促进公平。2021年,我局起草的143个文件中,不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