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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春风十年话春分,便民办税优环境”访谈实录

  主持:各位网民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哈密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过浩亮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做客我们在线访谈直播间,他们将围绕“春风十年话春风,便民办税优环境”为主题,与网友在线直接交流,接受纳税咨询、解答相关政策问题。欢迎你们!请先跟我们的网民朋友打个招呼! [2023-06-21 17:06:41]
  过浩亮:各位网友,下午好!非常高兴能够通过“在线访谈”同大家交流。首先,对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哈密税务长期以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我们将围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纳税人缴费人解答税费优惠政策和哈密税务智能办税缴费相关内容,和广大网友展开在线交流。我们会及时解答您的涉税疑问,认真听取您的宝贵意见与建议,不断提升我们的税收工作水平,谢谢! [2023-06-21 17:06:41]
  主持:哈密市税务局2023年先后推出一系列便民办税缴费措施,落实常规工作推进有力度,重点工作推进有深度,亮点工作推进有速度,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快捷、规范、有效的服务。过浩亮纪检组组长,您能否先简要介绍一下目前哈密市税务局开展便民春风行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开展情况? [2023-06-21 17:08:04]
  过浩亮:好的,主持人,各位网民朋友大家下午好。
  哈密市税务局在总局和区局的坚强领导和周密部署下,始终把服务好纳税人缴费人作为哈密各项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专项行动,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完善缴费服务等具体措施上“细”字当头、“实”字托底,保障各项措施落地见实效。
  近年来,哈密市税务局围绕“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主题,聚焦诉求响应、智能办税、精细服务、精简流程等,进一步提档升级、提质增效,探索建立了市一级业务集中处理(指挥)中心为中枢的“集约式税费响应平台”,通过“健全制度、优化流程、智税快办、中枢调度、数据支撑”,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数据质量、监管质量”,切实实现基层税收治理全面升级。逐步实现以“哈税宝”“码上办”、办税微舱等快捷办税为主的“非接触”办税缴费方式,搭建起30个“税务E站”便民服务点,推出6个“7×24小时自助办税厅”,不断延伸服务触角,拓宽纳税人缴费人自助办税渠道,打造更优质便捷的税费服务体系。
  我们举行此次在线访谈,为纳税人缴费人答疑解惑,欢迎大家积极提问。 [2023-06-21 17:08:04]
  主持:非常感谢过浩亮纪检组组长的介绍。下面围绕便民春风行动及各项税收政策,开始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 [2023-06-21 17:08:54]
  小王:请问变更经营范围需要办理注销吗? [2023-06-21 17:11:00]
  戴荣:不需要 [2023-06-21 17:11:00]
  网友25465:你好,我想问一下,小规模纳税人放弃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能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2023-06-21 17:16:12]
  赵宇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减税,并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3-06-21 17:16:12]
  甘肃人在新疆25466: 2023年启用24小时自助办税厅功能都有什么? [2023-06-21 17:17:48]
  戴荣:增值税发票申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打印、定额发票申领、电子税务局业务 [2023-06-21 17:17:48]
  网友25462:您好,我有一家公司,是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可以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不? [2023-06-21 17:22:32]
  冯延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明确,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因此,你公司作为一家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不能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2023-06-21 17:22:32]
  我是网友25464:要适用今年新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2023-06-21 17:25:27]
  赵宇文: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仅需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一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其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2023-06-21 17:25:27]
  好人一生平安:如何判定商贸企业是否符合“商贸企业的统一配送和分销网络建设?” [2023-06-21 17:27:25]
  冯延华:针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第一类 鼓励类 第三十三条商贸服务业第5款“商贸企业的统一配送和分销网络建设”的产业项目:
  首先,该产业项目主要针对的是实行连锁经营的商贸企业的配送和分销网络。
  其次,连锁经营是指经营不特定范围内的同类商品或服务、使用统一的经营资源的若干门店,在总部的统一管理下,按照统一的经营模式自营或授权经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一种现代商品流通方式,主要有直营连锁、商业特许经营(加盟连锁)、自由连锁等类型。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随着共享经济和第三方物流的快速发展,商贸企业在实际经营中可通过第三方仓储物流企业进行配送,终端分销网点可由企业自有或租赁。 [2023-06-21 17:27:25]
  静待花开:我公司2023年购买了一辆15万元汽车,还能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吗? [2023-06-21 17:31:04]
  冯延华: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因此,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你公司购进的汽车可以一次性扣除。 [2023-06-21 17:31:04]
  会计小刘:我们合作社从事农业产品加工行业,怎么判断是不是符合农林牧渔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所说的农产品初加工? [2023-06-21 17:38:31]
  冯延华: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中所说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按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2008年版)》规定的内容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的补充内容确定。 [2023-06-21 17:38:31]
  老李: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长期从事工业生产。今年年初,为把此前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充分利用起来,我公司专门增添了设备,开始用“余热、余压”生产“电力、热力”,在综合利用资源的同时,也增加了企业效益。但由于整个资源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不存在从外单位购进“余热、余压”的问题,故无法取得相应发票或凭证。请问我公司能否享受40号公告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政策? [2023-06-21 17:44:38]
  赵宇文: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0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在境内收购的再生资源,应按规定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发票。你公司利用本单位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生产“电力、热力”,原材料“余热、余压”并非通过收购行为获得。因此,上述情形下,你公司只要符合40号公告的其他规定,即使未取得相应发票或凭证,也可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023-06-21 17:44:38]
  无忧空间:你好,我是一个自然人,2023年1月3日在办税服务厅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照3%征收率缴纳了税款,发票已交给客户。请问我是否能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发票? [2023-06-21 17:48:03]
  赵宇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第四条规定,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限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因此,您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多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予以退还,您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代开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需追回。 [2023-06-21 17:48:03]
  缘分:我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销售额在10万元左右,2023年5月,为客户开具发票时无法确认当月总收入是否会超过10万元,请问我要享受今年新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应该如何开具发票? [2023-06-21 17:48:06]
  赵宇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您在无法确定当月销售额是否会超过10万元的情况下,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应先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申报纳税时,如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进行免税申报,如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2023-06-21 17:48:06]
  微笑:我公司是一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2023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如何适用加计扣除政策? [2023-06-21 17:52:50]
  冯延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你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照上述规定,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2023-06-21 17:52:50]
  小刘:税务部门与企业在主营业务是否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存在异议时,按照规程程序,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税务部门与企业在主营业务是否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存在异议时,按照规程程序,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2023-06-21 17:56:14]
  冯延华:1.调查报告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4.收入总额明细表;
  5.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
  6.提交资料真实性书面承诺;
  7.从事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国家专营业务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生产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复印件;
  8.项目建设批准(审批、核准、备案)和节能评估审查、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等文件复印件及其他合同等佐证资料。[2023-06-21 17:56:14]
  瞌睡瞌睡虫: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当日每人每次添加银行卡认证次数上限是几次 [2023-06-21 17:59:41]
  戴荣:5次 [2023-06-21 17:59:41]
  东北活雷锋:我企业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何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3-06-21 18:00:47]
  冯延华: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先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再依据各指标的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2023-06-21 18:00:47]
  主持:感谢各位网友的踊跃参与,也感谢各位到场嘉宾的准确解答,由于时间关系,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2023-06-21 18: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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