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01-24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以下简称“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及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税收工作融合起来,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及时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心关切,并坚持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幕、宣传栏等可视化公开载体,依托“智能外呼”等宣传渠道,多方位公开最新税费信息。围绕社会公众热点、焦点诉求及办税缴费需求高频事项,主动公开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响应情况。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重要新媒体平台传播作用,通过图文、电子书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各类税费信息、宣传税费优惠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以《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为指引,严格落实答复主体、答复时限和答复内容等规范处理程序。2024年,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3项,办结上年度转本年度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办结完成2024年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3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贯彻“谁制作、谁审查”原则,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安全。及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网站栏目进行更新。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建立以门户网站为中心,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为辅助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健全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时定期自查评估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50条。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乌鲁木齐高新区税务”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765篇,总阅读量4.7万人次。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畅政府信息公开电话、政府信息公开电子邮箱以及局长信箱,全面接收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投诉,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1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1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1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两点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操作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部分政策解读类新媒体内容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本局将继续认真贯彻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一是对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加强监督和考核,提升工作质效。二是提高新媒体内容的表现力和吸引力,创新内容形式,注重内容排版与设计,提高整体质量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