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0-01-0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公开指南》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街90号;邮编:830011;电话:0991-6992570;传真:0991-6992570 

  一 、概 述 

  2018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原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国家税务局、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地方税务局机构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于7月5日正式挂牌成立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继续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从转变观念、完善机制、强化考核等方面入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公告栏、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平台、网络课堂等多种形式,发布各类涉税法律法规、办税资讯及办税指南等信息,为进一步提高税务系统工作效能,营造社会满意的税收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拓展了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系统内外逐步形成了公开、透明、公正的行政执法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2018年,原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国家税务局主动公开信息1093条,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相关信息71条,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公开682条,其他方式公开340条。其中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条。开展纳税人走访活动,走访纳税人7649户,解决处理问题3679条,征集意见建议92条,针对问题开展集中上门培训28场,涉及2068人。7月5日正式挂牌成立后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63条。 

  (二)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 

  一是明确完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措施、信息更新的责任部门、更新时限等。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反馈机制,通过设立网上意见箱、局长信箱、投诉和举报信箱以及12366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纳税人、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和反馈纳税人、社会各界提出的问题,通过答疑解惑,使纳税人更加了解并监督我们的工作,促进我局税收工作有序健康发展。三是完善保密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开展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宣传教育,本局所有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确保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出现泄密现象。对公开内容严格把关,网站公开的信息必须经申请部门拟稿人审核、申请部门领导审核、审核部门领导内容复核、审核部门领导保密性审查等审核流程,再由办公室统一发布,确保公开内容不涉密。 

  (三)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一是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本局概况、主要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介绍、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局内工作动态等信息。严格按照自治区税务局有关要求,及时发布领导照片、简介、履历等信息内容,以及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的名称、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确保以上内容更新及时、完整、无误。二是按要求公布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干部群众监督。 

  (四)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公告栏、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向纳税人及时全面公开税收政策、办税指南等事项。二是以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举办各种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及业务宣传、培训活动。第一,召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企业座谈会。邀请企业代表参加,现场问计、问需、问难,共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良策,将税收法规及优惠政策编制成书并赠与企业代表集中展示减税降负、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及“放管服”改革30条的举措及成效,介绍“最多跑一次清单”等创新成果,回应纳税人关切。第二,开展青少年税收普法教育宣传活动。我局进入乌鲁木齐第三十六小学开展“‘小神’宣税法,AI进校园”系列税法宣传活动。通过机器人现场互动讲税法的方式,生动活泼地向青少年学生普及税法知识,受到媒体广泛关注,人民网、凤凰网、和讯网、新疆新闻在线、新浪网、搜狐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高新网、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乌鲁木齐晚报、新疆晨报、新疆电视台、天山网、亚心网均对此事做出报道,扩大了宣传范围,强化了社会良好氛围。此次活动还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强烈关注,活动信息被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采纳,并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表。第三,开展税收助力“一带一路”宣传活动我局向辖区内“走出去”企业发放毗邻国家税法中文译本。在办税服务厅、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播放税收公益广告片《在路上》。同时,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别投资税收指南》、“走出去”税收指引,宣传税收服务“一带一路”相关举措,积极联系新疆日报、新疆电视台、新疆人民广播电台、乌鲁木齐人民广播电台、新疆晨报、中国税务报驻新疆记者站等媒体,力求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果,收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四是挑选业务骨干组建微课堂团队,打造我局纳税人学堂品牌--“梦璐说税推出涉及“便民春风行动”、“诚信纳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纳税人学堂,9期,累计普及纳税人达两万余人次,充分发挥新媒体主动推送功能,增强影响力,扩大覆盖面,将税收宣传日常化,达到宣传辅导润无声的效果。五是充分利用我局微信公众平台,引导纳税人关注订阅,定期发布税收政策相关信息,方便纳税人第一时间接收、了解相关政策,纳税人也可在微信公众平台留言,便于倾听纳税人心声。截至2018年12月31日,“乌鲁木齐高新区税务”微信公众号新增关注人数7630人,累计关注人数24561人,阅读总数375186次。六是通过现场接待、电话、网络等方式积极服务于社会大众,方便纳税人和群众咨询有关税收政策、办税程序等问题,截至2018年11月30日,现场接待32694人次,共接听咨询电话217625次,共处理网络咨询18612次。七是主动加强与人民网、新疆日报、新疆电视台、乌鲁木齐晚报、亚心网、天山网、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高新区新市区零距离”等媒体联系,加强媒体税收宣传2018年共刊发稿件28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情况 

  2018年我局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以及对公开可能危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提供;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审查过程中的信息,不予提供。同时严格申请程序,要求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出申请。明确工作责任,对涉及内部多部门的申请,建立沟通协调机制。2018年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因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没有发生费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没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情况。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未收到人大、政协等部门转办的建议和提案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一是工作制度需要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推进、考核检查等工作制度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个别部门间工作衔接与配合有待加强。二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缺乏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渠道,工作效率和质量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对相关政务公开规定内容了解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办和考核,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机制建设,加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 

   2019326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