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机构设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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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 | ||
标题 | 内设机构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3-01-11 | |
关键词 | 内设机构 | 废止时间 |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拟订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承担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
法制科。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承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等工作;承担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管理、督导和督审监督;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督察审计发现的执法问题整改工作;统筹协调内部监督工作、配合开展外部监督工作;配合实施“一案双查”工作。
货物和劳务税科。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出口退(免)税等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措施;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承担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分配下达并组织实施年度退税安排;组织实施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风险管理;参与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企业所得税科。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措施;承担企业所得税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等工作;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组织实施国家(地区)间税收条约(安排);组织实施非居民所得、居民境外所得税收管理等跨境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工作;组织开展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组织实施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参与国际税收、企业所得税有关的风险管理;参与相关税种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个人所得税科。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个人所得税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事后抽查等工作;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个人所得税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财产和行为税科。组织实施财产和行为税、资源和环境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措施;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组织实施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参与相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落实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具体实施办法,拟定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和管理措施,并组织落实;指导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有关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风险管理、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收入核算科。研究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研究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办理出口退(免)税、免抵调库工作;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组织实施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组织落实票证管理制度,实施会计监督。
纳税服务科。组织开展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制定和组织落实纳税服务工作制度、办法和措施;落实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办税服务厅标准化管理;组织网上、自助、移动等多元办税方式的推广、内部培训和辅导;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组织实施纳税信用评价、应用、管理和社会化信用体系建设;承担纳税人需求征集、满意度调查和办税服务公开;印制纳税服务表证单书;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组织落实各类纳税服务系统的推广应用;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
征收管理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落实各项税收征管制度和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实施本级信息化建设、考核评价和验收工作;承担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的收集和上报;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承担本级征管档案的归档、保管、调阅工作。
税收经济分析科。贯彻落实税收经济分析工作制度,组织落实具体操作办法;组织落实税收经济分析指标体系;运用税收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配合上级开展国家和地区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情况专题分析和本地区与国外、国内同类型地区的比较分析;组织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跟踪评估减免税等政策实施效果;统筹和指导税收经济分析工作。
税收风险管理局。承担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制定的实施工作;承担上级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承担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组织、协调、指导、考核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科。贯彻落实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决算执行和公开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承担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组织人事科。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承担后备干部的管理、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
考核考评科。贯彻落实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工作发展规划、制度规范,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分解落实上级下达的考评指标,拟订年度绩效计划及考评指标,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开展数字人事推行工作,承担数字人事日常管理;开展其他考核考评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组织实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统战工作;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群团工作。
老干部科。组织落实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加强离退休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任务;承担老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名称为“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