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江苏路税务所责令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通知书
乌高新江苏路税费责担通〔2026〕132号
纳税人名称:新疆禾润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77CH80U、单位编号:6507025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6年5月25日前向我所(地址: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创新广场B座2713办公室)提供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贰仟伍佰玖拾贰元贰角陆分¥372592.26元的缴费担保,逾期未能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市区)税务局江苏路税务所
2026年5月8日

新公网安备:650102020003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