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稽查局于2026年2月5日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1份,文书号为:乌高税稽税通〔2026〕52号。由于通知书发文机关名称有误,现决定撤回原公告送达文书。重新发布正确的税务事项通知书1份,文书号为:乌高税稽税通〔2026〕57号。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市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3月12日
撤回公告送达声明 时间:2026年3月12日 11:41
稿源: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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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稽查局于2026年2月5日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1份,文书号为:乌高税稽税通〔2026〕52号。由于通知书发文机关名称有误,现决定撤回原公告送达文书。重新发布正确的税务事项通知书1份,文书号为:乌高税稽税通〔2026〕57号。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市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3月12日 文档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