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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公告送达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稽查局于2026年2月5日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1份,文书号为:乌高税稽税通〔202652号。由于通知书发文机关名称有误,现决定撤回原公告送达文书。重新发布正确的税务事项通知书1份,文书号为:乌高税稽税通〔202657号。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市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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