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05日 10:20:20 星期三 无障碍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 新疆人民政府 新疆税务局 新疆税务微博
本站热词: 减税降费 个税 增值税 小微企业 发票
      首页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乌高税稽税通〔2026〕55号

新疆晟通物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59030MABKX80317):

  事由:责令限期办理恢复税务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及《企业注销指引》第六条第十三款。

  通知内容:你公司现已注销税务登记)因涉嫌偷漏税款,现责令你公司于2026年2月20日前,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恢复税务登记手续,并依法配合税务机关调查。逾期未办理,公告期满后税务机关将恢复你公司税务登记。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已送达。

  执法人员:热依娜·拉音别克、刘剑

  联系电话:0991-6992567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市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6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