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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乌高税稽税通 〔2025〕222号

新疆卓固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4MAEJ39JL34):

  我局对你公司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环节发现你公司涉税违法事实告知如下:

  2025年5月,你公司向新疆尚宇恒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华筑贸易有限公司、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旭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晟泽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华筑贸易有限公司、鄯善陈其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家公司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14份,发票金额合计781,376.22元,税额合计23,441.28元,价税合计804,817.5元,应税货物名称为非金属矿物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6〕17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你公司存在注册地址虚假、货物购销不匹配、短期集中开具发票后走逃(失联)等迹象,认定你公司2025年5月开具的14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虚开发票。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对上述问题签署书面反馈意见。如有不同意见,于3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稽查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如有新的证

  据,请一并提供。逾期未反馈意见,我局将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员:虎晓晔、李奕昊


  联系电话:0991-6992553

 

  税务机关地址:乌鲁木齐市苏州东街631号高新区税务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市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