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7760663734 单位编号:650632481
用人单位全称:新疆沙拉曼特维吾尔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帕尔哈提·帕拉提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居民身份证652828******1537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吉利大厦3-46-47
你单位应缴未缴2022年4月至2022年7月及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21,839.45元,工伤保险费¥131.31元,失业保险费¥910.12元,以上累计欠缴社会保险费¥22,880.88元。
2025年4月28日,我(分)局依法作出《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乌高新江苏路税费限缴通〔2025〕1号),并依法送达,你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现作出如下征收决定: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后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人民币(大写)贰万贰仟捌佰捌拾元捌角八分¥22880.88元和自欠缴之日起至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的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前欠缴社会保险费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后欠缴社会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起诉。如对本决定逾期既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市区)税务局江苏路税务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