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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

乌高税稽检通〔2025〕31号

新疆江吉梦诚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4MAE717740H)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李奕昊(税务检查证号:新税稽6501230012)、虎晓晔(税务检查证号:新税稽6501230010),自2025225日起对你2024121日202412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225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