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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迎宾路税务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乌高新迎宾路税社限缴通〔2024〕028号

乌鲁木齐中亚环地卫星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501047922970084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

  内容:你单位应缴未缴2021年01月01日至2022年03月31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欠缴总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万贰仟贰佰壹拾圆捌角陆分(¥22210.86元)(征集编号为:20240403111022205277)。限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自欠缴之日起至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的滞纳金。

  逾期仍未缴纳,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依法强制执行。

  告知事项: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市区)税务局迎宾路税务所  

20244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