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鑫恒合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4MA79FQA63Y):
你公司现已注销税务登记,但未按照规定申报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我局将对你公司恢复税务登记。因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现予以公告送达。请自公告送达之日起7日内到我局恢复登记手续,并申报缴纳税费。如不配合,公告期满后税务机关将依法恢复税务登记。
特此告知。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市区)税务局苏州路税务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