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物业与食堂管理外包服务(二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疆美誉天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二包)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区工业区银环街29号
中标(成交)金额:2366963.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苏州路、北京路物业管理外包服务与食堂管理外包服务(二包) 服务范围:为进一步做好机关办公区及院落物业管理服务、食堂管理服务,提高物业、食堂服务水平,保障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服务要求:物业共需12人,物业经理1人,物业主管1人,水电维修维护工2人,保洁8人。苏州路办公区面积:8868.03㎡,北京路办公区面积:2080㎡。食堂服务人员25人:行政楼食堂4人,业务楼食堂3人,苏州路税务所食堂6人,鲤鱼山路税务所食堂2人,喀什路税务所食堂2人,迎宾路税务所食堂3人,北京路税务所食堂5人。 服务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服务标准:物业管理服务应根据服务内容,标准和建筑面积,以及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配备相应数量服务人员,有专业技术要求和特殊岗位人员,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其他物业服务人员应经相应培训,持证上岗。食堂管理服务应提供餐厅日常服务和供餐服务,餐厅一般工作日提供早、午、晚餐,菜单要求蔬菜主食品种多样,满足现代职工的饮食需求,合理搭配营养,食品绿色健康;除了正常工作日之外,餐厅对有特殊工作性质的业主单位提供双休日,节假日的就餐。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沈继红、刘文君、毛芳琴、姜利娟、李岩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改价格[2002]1980号、[2011]534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文件,代理服务费下浮3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858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高新街南一巷51号
联系方式:王雪 0991-3848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联系方式:王瑞娟0991-45136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晓宁
电 话:0991-6992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