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纳税人名单公告如下,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2020年度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纳税人评价结果清单(A级)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
2021年5月10日
2020年度A级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公告(更新至2021年5月7日) 时间:2021年5月17日 13:09
稿源: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
+ 大中小
【打印】
    分享到: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纳税人名单公告如下,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2020年度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纳税人评价结果清单(A级)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 2021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