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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税惠助力企业“开门红”

  人勤春早开工忙,在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一台台全自动化设备高速运转,8条生产线开足马力,有序生产。

  “今年1月,祖卡木颗粒和寒喘祖帕颗粒的出货量近520万盒,加上其他品种共出货660万盒药品,较去年同期翻了近一番。企业能实现开门红,与税收优惠支持分不开。”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尹强说。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是集种植、研发、销售于一体的新疆中药民族药龙头企业,产品覆盖多个治疗领域。为了摸清企业实际需求,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组建“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调研服务团队,开展入企调研,了解维吾尔药产业涉税需求,解答企业关心的税费问题,为企业全面梳理涉及维吾尔药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高质高效享受税惠“红包”。

  “医药产品研发耗时长、投入大,税费优惠政策有效缓解了资金压力。2022年,我们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1000余万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金额1500余万元。有了资金的支持,今年公司将对关键环节进行技术再升级,生产工艺再优化,进一步提升产能。”董事长尹强表示,公司将在2月底投入使用5个醇沉罐,祖卡木颗粒的产量在原有基础上有望实现翻倍,现代化智能仓储基地也将在今年竣工投入使用。

  “医药行业是关系民生的重要行业,税务部门始终坚持用有温度的税收服务,帮助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科技创新。”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负责人叶国庆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好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推进“一药企一实策”精准辅导,助力企业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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