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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助力小微企业享增值税免税新政红利

  为帮助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市场活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1年第11号《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根据《公告》,您可以享受新的增值税免征政策,希望您平常多留意我们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早上刚一上班,新市区天津北路宇通工程机械修理厂老板王凤国就接到了税务干部的电话。得知自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最新政策,王凤国十分感慨:“去年疫情防控期间的减免税政策帮助我的修理厂走出困境。今年新的减税政策出台后,我们恰好可以享受到月销售额不足15万元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这一次厂里又省了一笔不小的开支。这两年的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真的是减到了我们的心坎里,是真正的惠民政策!”

  2019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在全面做好系统完善、数据核算、效应分析、风险防控等一系列工作的基础上,采取现场培训、电话告知、线上“云课堂”等方式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确保走好减税降费政策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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