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对实施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更新,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23年1月6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公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2019年第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更新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甘泉堡
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