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奇台县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奇台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奇台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制作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奇台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奇台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落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方面

奇台县税务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新疆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以下简称“昌吉州税务局”)工作部署,主动上报各类公开信息,通过昌吉州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宣传栏等,主动公开各类税收工作开展情况、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需提交的材料、办理时限、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并依托央广网、光明日报、中国税务报、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新疆税务微信公众号、昌吉税务微信公众号、“古城税韵·云课堂”等平台载体,宣传税收优惠政策,打造网上信息公开主阵地,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督促、协调、指导、审查工作运作机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抓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落实。

二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息发布各个环节负责人责任,同时实行“三级审核”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力度。按照上级要求,通过学习兴税等线上平台、古城税韵大讲堂等线下学习,加强对兼职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岗位适配素质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一方面巩固线下基本公开渠道,通过办税大厅显示屏、公示栏向纳税人、缴费人公开最新政策。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数字资源优势,立足昌吉州税务局门户网站、电视新闻等平台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持续通过微信辅导群、电话通知等方式公开社会大众关切的税收政策,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持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回头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进度、完成情况等进行检查,严格按照考评标准对各部门进行考评,对出现问题的部门严肃追责,并要求负责部门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有效。

二是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和群众投诉回复机制。通过实体信箱、公开电话等平台接收纳税人缴费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2023年,未收到纳税人缴费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奇台县税务局持续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二是队伍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无法很好满足日益提高的工作要求。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提高认识。引导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学习宣传,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提升质量。找准需求热点,使信息公开更有针对性,更贴近公众需求,定期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三是强化培训。定期通过线上、线下授课等培训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和研讨交流,要求工作人员加强理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

改进成效:一是日常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均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上级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税务干部思想观念明显加强,综合素质有较大提高,能够做到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有效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