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01-2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安排,结合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项重点任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增强税务部门的公信力、执行力,依法保障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严格按《条例》内容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木垒县税务局以办税服务厅、12366 纳税服务热线、信息公告栏为依托,充分发挥各类公开载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功能,同时以税企钉钉群、互动平台、木垒零距离等新媒体为媒介,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其它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棚架,取得了实效。

一是公开、畅通办税渠道。将公开办税与依法治税有机结合,将纳税服务和转变作风有机结合。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在办税服务厅前台摆放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及优化审批流程图,方便纳税人查阅。二是印制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单3600份开展面对面宣传,依托税务门户网站、“昌吉税务”微信公众号多种线上平台,办税厅电子显示屏、纳税人学堂、上门辅导、专题宣讲等线下渠道,扩大辐射面和覆盖面,提高政策知晓率。三是在办税服务厅公示栏中及时公示纳税人定额标准行政处罚标准,接受纳税人监督。四是根据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更新宣传栏中的税收资料、办税指南,为纳税人办税提供有效帮助。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办税公开。多举措落实,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按照总局“四力”要求,制定本级工作方案。结合疫情防控现状以及县域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深刻把握疫情对税费征收的影响提高税收经济形势分析的时效性,提升以税资政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木垒县税务局围绕建章立制、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税收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建立起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职责,层层传导压力,将责任落到实处。同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指定具体部门和人员具体办理,相关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方式。在上级机关的部署和指导下,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完善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实施办法,形成上下纵横交错的网络体系,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准确、及时、有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幕、木垒零距离微信公众号、木垒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向纳税人传递欠税公告、系统停机、办税指南等涉税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要求局内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梳理本部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填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审批表》履行审批程序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或自行发布并备案办理。二是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的督查力度,要求各责任部门按季度报送政务公开审批表及政务公开统计台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因未能及时公开、公开内容有误造成不良影响或舆情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0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107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27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448781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待进一步加强,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注、参与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按“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促进纳税服务、执法规范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进一步完善县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更新维护等工作,确保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税务机关及地方党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充分展现新税务、新机构、新风采、新服务。三是加强平台建设,筑牢公开基础。充分利用昌吉税务微信公众号、木垒零距离、木垒网信等新媒体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增强内容的可读性,同时在公开信息时注重保密审查,严防涉密信息泄露,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改进成效:进一步做细做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严格审查纪律的基础上,优化工作流程,缩短重点热点涉税公开信息的发布时间,切实提升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有效提升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