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阜康市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阜康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0-01-21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阜康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阜康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全面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为主线从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出发点,规范门户网站管理,创新信息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更好开展税收工作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月1日起至2019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阜康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阜康市准噶尔路472号,邮编831500,电话:0994-3293078)。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2019年,阜康市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119条。其中:在阜康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办税指南1条,发布欠税公告4条,涉及纳税人97户次;在市局网页、公示栏、办税服务厅公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单、行政处罚权力清单A级纳税人名单、行政事项告知书等信息1114条。

依申请公开:2019我局依法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二)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在“阜康之窗”“阜康零距离”等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相关信息。二是阜康市税务局内网网页高度重视税务系统网站建设,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发布与更新。2019年,阜康市税务局共计内网网页发布信息465条。三是办税服务厅。通过办税服务厅设立公告栏电子屏幕对外公开办税指南、委托代征协议、国家税务总局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文书、行政处罚事项文书、A级纳税人名单等信息,涉及纳税人1145户。四是其他形式。充分利用微信、税企之家qq群、短信等方式向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及办税操作指南。

(三)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一是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市局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保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履行职责,及时公开相关政务信息。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实行“三级审”,即“拟稿人申请-科室负责人确认-分管领导签发”的三级审查制度。通过层层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和严谨性。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评问责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并与数字人事挂钩,对重要信息不发布、发布不及时、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进行绩效考核扣分并效能问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社会评议情况

2019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4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69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7

29.88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阜康市税务局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多以在办税服务厅公开、市局网页发布信息为主,对重要政策的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深化,对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不够广、公众覆盖面不够;三是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负责该项工作的干部缺少经验积累和专业知识,需要加强学习和对接。

2020年,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和有关内容,按照以下措施努力改进: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责任感和敏锐性,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虚心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能职责,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是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把握多载体、多渠道的传播规律,加强与地方政府联系,运用“阜康之窗”“阜康零距离”等公众平台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税收优惠政策、办税指南等方面的信息,保障公开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可读性。

三是狠抓学习培训,强化业务指导。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利用晨读、夜校加强学习培训,逐步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严格政务公开信息审查制度。对于拟公开的事项严格进行前置性审查,实行发布者自查、办公室复查、分管领导审查的信息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事项准确、合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阜康市税务局

2020年1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