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01-24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昌吉市税务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昌吉市委、市人民政府、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统一工作部署,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做到了内容规范全面、渠道畅通便民、程序合法严密、机制健全有效,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根据权限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新疆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行政许可31条,行政处罚49条二是新闻媒体主动公开信息情况。通过报刊、电视、网站、新媒体及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方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全年累计在各级媒体刊发(播)稿件59篇,精心制作并在有影响力的媒体展播5部视频作品,为进一步提升税费政策发布宣传覆盖面,推动税费政策直达快享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税费政策精准推送情况。开展“问解优”专项行动,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组建50余个走访小组,累计走访纳税人10193户,推送政策信息5批次1280条,发送宣传短信80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审查,压实压细信息公开各环节的主体责任,确保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公开内容不涉密、涉密内容不公开。规范信息公开管理,坚持做到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相结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资料的规范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税务门户网站、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按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利用“企微税”税企互动平台、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及时转载发布最新税费优惠政策等,主动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

(五)监督保障机制

加强监督检查,公开举报电话,推出违纪违法“码上监督”小程序等公众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让公众参与监督权力运行的工作;主动突出以社会关注、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涉税事项为重点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税收法规政策、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税收征管程序、减税免税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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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两点问题:一是专业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不稳定,部分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理解不够,不能积极主动推进此项工作;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深入,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强,学习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针对以上问题,本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内部职能部门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干部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提升培训辅导质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和交流,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