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昌吉市税务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昌吉市委、市人民政府、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统一工作部署,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高质量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辖区经济发展大局。

(一)主动公开方面

昌吉市税务局按照规范、透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开展税费政策精准推送,精准推送税务总局政策链接494条(次),覆盖纳税人29654户,开展“问解忧”18轮次走访任务,涉及11467户(次)纳税人。二是及时公开税收业务事项,在新疆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行政许可4035条,行政处罚515条。三是通过报刊、电视、网站、新媒体及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方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全年累计在各级媒体刊发(播)稿件75篇,精心制作并在有影响力的媒体展播4部视频作品,为进一步提升税费政策发布宣传覆盖面,推动税费政策直达快享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细化信息发布和过程管理流程,加强文件公开属性管理,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审查”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公开内容不涉密、涉密内容不公开,更好地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网信部门联系,建立健全网络涉税舆情监测机制,主动做好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舆情日常监测和正面回应、引导和回复等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进一步增强公开时效。充分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门户网站、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督导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公开举报电话,推出违纪违法“码上监督”小程序等公众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格考核措施。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强化考评问责。三是严格保密审查。认真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维护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两点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以上问题,本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加强与属地宣传、网信等部门及主流媒体的沟通,更好地发挥各类公开渠道的作用,提升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性。二是提升培训辅导质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和交流,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