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01-2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按照昌吉州税务局、昌吉市党委、政府的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以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社会各界、密切征纳关系、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的重要工作来抓,确保信息公开常态化,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规范运行,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互动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昌吉市税务局通过各种媒介公开各类信息共412383条,均按照要求主动公开。其中,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4条;借助办税服务厅公告栏、LED屏和新疆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税收政策公告、A级纳税人名单、失信纳税人公告、欠税公告、准予行政许可结果、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等2178条,在办税服务厅电视滚动播放税务宣传片3部;通过12366税企互动平台推送税收政策宣传、业务提醒短信41万余条;通过政务平台公布税务业务事项18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昌吉市税务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政务公开具体事项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设有具体负责人员1名,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运作。

昌吉市税务局细化分解信息公开各项任务,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原则,明确基本要求,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服务发展的主题,突出创新务实的理念,突出系统规范的要求,增强信息公开和纳税服务、税收法治、征收管理等中心工作的针对性和协调性,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协调推进和上下联动运行。

(四)平台建设情况

紧紧依托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昌吉州税务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相关文件、条例、优惠政策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机制

通过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及时公开涉税涉费服务及投诉电话,拓宽纳税人反馈渠道。结合税收工作和辖区实际,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坚持以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通过完善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拓展社会媒介、召开“税企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公示相关信息,听取意见和建议,收到良好效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内容,及时梳理公开事项做到动态更新,通过“线上+线下”多种辅导方式向纳税人精准解读减税降费政策,借助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减税降费成效,不断深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严格开展政务公开考评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14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536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819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18817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培训学习不够,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公开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发布信息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的广泛性还不够。

改进情况: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不断加强学习。积极向昌吉州税务局和地方党政机关请教学习,梳理了政务公开栏目与事项,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内容、标准,拓展了专业知识。二是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不断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实践能力,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借助多种渠道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强化跟踪,确保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改进成效:一是通过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对信息公开相关事项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意识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显著提高;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做到多种渠道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有力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