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纳税服务方面主动公开涉税专业服务、办税指南等信息,在行政执法方面主动公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公告等信息,还有政策法规等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是整合公开形式,丰富公开渠道。规范纳税人涉税事项受理和内部流转处理程序,充分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受理告知单、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宣传板、宣传资料架、服务意见箱等宣传形式,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畅通。通过12366服务热线、纳税人课堂等平台,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捷性。

三是强化“非接触式”便捷办税缴费服务举措公开。通过税企群、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主动公开“网上办”“掌上办”办税流程,推动信息公开更加便捷、响应更加及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着力打造健全规范化信息发布程序。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制度规定执行到位,流程规范运用到位,杜绝发生失、泄密事件。

二是不断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做到及时审批,及时答复,确保公开事项发布的规范高效。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税务机关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栏目对应公开信息依法进行公开;二是在政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对应公开信息多渠道公开,同时对相关规范制度及时进行更新;三是借助开展税法宣传活动,摆展板、送手册、发传单,向群众面对面宣传税收政策法规,解答群众咨询的相关问题;四是打造“农高税e行”服务品牌,建立线上“码上办”平台,及时响应纳税人诉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对外公开内容经过办公室、分管领导、上级税务机关三层审核批准后方可发布。

二是建立健全监督保障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对不按规定落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部门给予绩效扣分处理,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信息公布的及时性有待加强。二是税费政策解读质量需要提高。三是部分公开信息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

针对存在问题,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大相关政策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暂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