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01-28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充分保障。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的流程,标准和时限,明确了公开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特别加强了对公开信息内容的审核,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准确及时有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税务局根据上级要求、时限及时完成各类信息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政策宣传渠道,充分运用电话、宣传手册、网站、新媒体平台、线上座谈会等多种方式,税法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千名税干访万企等各类活动期间进行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咨询的各类涉税问题确保各类政策第一时间直达纳税人缴费人,促进税费政策广泛覆盖、尽知尽享。通过多渠道主动公开办税指南、最多跑一次清单、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定额核定等信息,切实做到公开信息更新及时、公开内容无误。今年以来,通过新闻媒体、报纸、网络等宣传方式宣传税收工作并达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共在各级新闻媒体刊登或播出稿件18篇,制作税收政策原创类新媒体产品4部、税收宣传视频1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我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职责,进一步组织、协调、落实、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通过制定、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提醒、督促、检查各部门政务公开执行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昌吉农业园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政府公示栏等形式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和各类便民办税服务的措施,有效扩大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切实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研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政府公开举办的业务培训活动,增强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三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加强与其他县(市、区)税务局及系统外部门的业务交流,提升业务水平。四是加强保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税务系统的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公开意识不强。二是公开时效性不高。三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

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办理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流转环节,提高办理效率。三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各类网站、新媒体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作用。

改进成效: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度有效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