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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阜康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阜康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的征程上以法治保障推进税收现代化。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阜康市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理论的引领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依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入行,确保税收法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持续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税源变动,有效提高税收预测准确率。强化税收形势分析和政策效应分析,不断发挥以税咨政能力。落实落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做到税费政策直达快享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及自治区、昌吉州税务局相关工作要求,适时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工作,坚决执行“未经公告形式公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不作为税收执法依据”的工作要求。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充分发挥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作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税务事项均按规定依法依程序集体审议和决策。加强部门法制机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咨询服务在预防和化解涉税争议中的专业优势。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积极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严格落实《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充分发挥裁量基准制度对税务行政处罚工作的规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进一步打造“法院+税务”的精诚共治新格局。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快报事实、慎报原因、依法处置”的原则,准确报送突发事件有关情况。重视应急管理知识的普及,持续与市级各部门建立互通机制,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对工作。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枫桥式”税务所建设为抓手,完善涉税争议调解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规定,积极推行说服教育、提醒引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政务公开

加强内部监督,聚焦延续性税费优惠、留抵退税等政策的落实,不断提升税费政策落实质效。积极配合外部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对审计问题做到立查立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提升税收管理便利化水平。充分利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征纳互动平台等应用系统,加快“以数治税”转型升级;持续优化“网上+掌上”办税双渠道,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的广度和深度。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点工作统一部署,协调落实,自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统筹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
  2023年阜康市税务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落实,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普法形式不够丰富,部分税务干部法治理念有待加强。二是法治税务与智慧税务结合深度不够,通过运用大数据深入分析执法风险的能力还需要提高。

2024阜康市税务局坚持党建引领,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引领贯穿于法治税务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法治税务建设能力坚持固本强基。找准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坚持“立足税收服务大局”,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为市场主体添能减负。强化税收数据分析,结合经济运行规律,持续发挥以税咨政作用,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坚持执法为民。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实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深化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务系统的实践运用,优化税费矛盾争议调解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有效提升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阜康市税务局           

202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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