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由木垒县税务部门征收管理的各种税收;监督检查木垒县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及征管工作;负责人民教育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工会经费的代征工作;按照国家税收管理权限,办理有关减免税事宜;负责偷税、欠税和抗税案件的查处工作;管理辖区范围内税收的计划、统计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税务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税务部门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税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详细介绍本部门单位工作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执行会计制度为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8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与上年相同,没有增减。
木垒县地方税务局设有四个职能科室和一个税务所及一个办税服务厅(人事监察科、计会征收科、行政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城区管理所、办税服务厅)。
2018年我局核定编制34人,本年在职由上年27 人增加至29人,主要为:本年调入1人,新招5人,调出4人,当年无退休人员。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木垒县地方税务局部门决算包括本局1个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696.9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9.78万元,降低15.70%,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各项经费支出;支出694.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6.21万元,降低26.95%,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和其他税收事务支出减少;结余2.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2万元,增长691.43%。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当地财政拨付税务事业费较晚,无法及时支付。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96.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5.96万元,占89.82%;其他收入70.98万元,占10.18%。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481.33万元,决算数625.9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0.05%,差异主要原因是期间追加了绩效考核奖、调标工资调艰津贴、赴南疆支教人员生活补助、职业年金、抚恤金和新招录公务员人员经费等。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9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43万元,占77.38%;项目支出157.09万元,占22.62%;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681.33万元,决算数694.5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94%,差异主要原因是期间追加了绩效考核奖、调标工资调艰津贴、赴南疆支教人员生活补助、职业年金、抚恤金和新招录公务员人员经费等。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25.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35万元,降低8.7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各项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625.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1.4万元,降低22.4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各项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37.43万元,比上年增加199.73万元,增长8.84%,主要原因是根据今年政策规定调增了绩效考核奖标准,追加了调标工资,职业年金、抚恤金等;项目支出157.09万元,比上年增加46.34万元,增幅8.35%。项目支出157.09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481.33万元,决算数625.9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0.05%,差异主要原因根据今年政策规定调增了绩效考核奖标准,追加了调标工资,职业年金、抚恤金等。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81.33万元,决算数625.9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0.05%,差异主要原因根据今年政策规定调增了绩效考核奖标准,追加了调标工资,职业年金、抚恤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5.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35万元,降低8.7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各项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5.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1.4万元,降低22.4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各项经费支出。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行政运行449.70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30.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43.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3.70万元,三代手续费8万元,税法宣传10万元,其他税收事务支出47.6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86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工资福利支出457.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44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481.33万元,决算数625.9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0.05%,差异主要原因根据今年政策规定调增了绩效考核奖标准,追加了调标工资,职业年金、抚恤金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81.33万元,决算数625.9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0.05%,差异主要原因根据今年政策规定调增了绩效考核奖标准,追加了调标工资,职业年金、抚恤金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金额。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2.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2万元,增长691.43%。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1.94万元,比上年增加4.54万元,增长61.35%,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万元,占98.83%,比上年增加4.94万元,增长72.01%,;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占1.17%,比上年减少0.4万元,降低74.07%。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万元, 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共计6辆,均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具体是: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本年度公务接待48批次,累计336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12.36万元,决算数11.9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40%,差异主要原因压减了三公经费预算。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11.86万元,决算数11.8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51%,差异主要原因压减了三公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5万元,决算数0.1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72%,差异主要原因压减了三公经费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2万元,较上年减少10.65万元,降低24.56%,主要原因是压减了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是37.02万元,决算时按要求将住宅取暖补贴4.3万元,调整到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4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96.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35万元,固定资产1259.37万元,其中:其中:房屋1006.24万元,面积5202.85平方米;车辆 123.26 万元,共有6辆,均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其他固定资产129.87万元,无单价在5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 4个,涉及预算88.53万元,项目支出决算88.53万元。
1、税务宣传预算10万元,执行数10万元,主要支出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1万元,劳务费8万元,为了保证每年税法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变化情况,需要投入一定的宣传费用,按举办税收知识培训、讲座、印制宣传资料和通过各种媒介开展税收宣传等活动。
2、代征、代扣、代收手续费支出8万元的使用情况:代扣代收代征税款项目资金是行政法规明确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行为,税务机关按代扣代收代征税目、比例支付给扣缴人的手续费,主要用于“三代”支出管理,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人员。截至12月底代征、代扣、代收手续费已使用8万元,划拨的经费全部支完,年末没有结余。
3、其他税收事务(征管业务费)支出预算47.67万元,实际支出47.67万元,其中:征管业务费按各单位实有在职人数及相关标准进行核算,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车辆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大型维修等项目开支,缓解了地税系统公用经费不足的问题,保证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86万元,实际支出22.86万元,主要是拨付当年新招录公务员经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