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2024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为维持昌吉州税务局两个机关食堂的稳定运转,保障干部职工的正常就餐,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食材的及时供应,需要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一年内食堂食材的供货商。供货商提供的商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冷冻、冷藏食品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害商品,所有商品来源可追溯,并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货品(不含奶制品)剩余有效期时间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65%。 |
253.00 |
2024年11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