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依法治税,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现将昌吉州税务局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秩序、化解税收矛盾,妥善应对税收工作的新挑战。坚持全面推进严格执法、提升税收遵从,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税收法治队伍,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经济发展提供税收法治保障。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补充编制权责清单3项,及时调整权责事项的设定依据,保证履职尽责有效精准。
二是持续加强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工作,强化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和风险管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三是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税务机关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四是全面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自2021年7月1日落实6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共办理适用告知承诺制6010件。五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公示16户,立案稽查140户,规范了税收秩序。六是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完成80项“便民春风”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千名税务干部访万企”活动,走访纳税人10112户;办税服务场所设置“老年人服务专窗”;全州建有自助办税服务场所24个,投放自助设备46台;推广“企税微”平台激活纳税人27903人。七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发布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把好公平竞争审核关。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2021年未出台税务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坚持民主集中制,在“三重一大”事项方面做到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全年受理审结重大税务案件41件;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提供法律意见82次,加强合法性审查,推进依法行政。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完善多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和电子专票保驾护航长效机制,承办“打虚打骗”案件244户,移送公安35户。二是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采取集中办案方式查处4个跨区域专案。三是定期核查全州“三项制度”的规范准确性,不断规范税收执法,促进文明执法。四是严格按照《昌吉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实施行政处罚。五是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培训。组织执法资格模拟测试21次,全州通过率为100%。六是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1552户次纳税人适用“首违不罚”清单,提升税收遵从。七是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将宪法、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各支部学习;举办业务培训4期,累计培训214人次;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宣传、发放资料等开展税法宣传。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加强对外咨询电话和涉税投诉,规范涉税投诉案件处理。全州共受理处理投诉、咨询117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共承办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1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本年度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建立税务行政调解制度,成立税务行政调解室。受理4起税收争议,把税收服务理念引入行政争议解决机制,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开展党的十九大届期第四轮巡察,对三个基层单位进行常规巡察,抓好巡察整改落实;所属三个基层单位开展税务执法督察;完成内外部审计、政策风险应对等,累计执法责任追究435人次;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政策规定,完成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更新各类动态188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机制,向第三方获取涉税数据800余万条;推动“智税兴城”应用场景精准运用,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将宪法、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建立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每半年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统筹推进依法治税重点工作。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执法不严现象仍然存在。存在以简易程序代替一般程序、没有严格执行裁量基准、优惠政策跟踪管理不到位等。
2.执法水平仍需提高。部分税收执法人员仍存在执法欠规范、业务水平不高、执法能力不足等情况。
3.执法管理力度有待加强。对执法过错追究力度不大,后续管理举措不到位。
(二)分析问题原因
1.税收执法人员对风险管理认识不足,对执法风险与纳税风险、执行不力、执法违法的利害关系认识不清晰。
2.税收执法人员还没有完全适应税收征管改革,习惯于传统的工作思维和征管方式,执法质量不高。
3.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税收执法人员没有正确理解和处理纳税服务与税收执法的关系,会导致税收执法风险存在。
(三)工作措施建议
1.强化税收法治观念。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坚守法律底线,保证行政执法权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2.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对税收执法人员的税收政策培训和实地指导,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增强依法履行职责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3.完善风险预警和提醒机制,关口前移,及时防范税收风险,提升税收执法水平。
三、2022年全面依法治税的工作思路
(一)发挥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税中引领作用,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各项行为。在精确执法上下功夫,创新税务行政执法方式,切实做到文明执法。
(三)完善内控监督管理机制,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工作流程监控,促使税务人员执法规范化,降低执法风险。
(四)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错,建立执法过错问题整改台账和追责清单,开展执法质量评价,不断强化税务执法人员依法治税、优化服务的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