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围绕“税收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主题,将民法典宣传与税收普法、税费服务等深度融合,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助力民法典从文本走向生活,让法治精神融入千家万户。
学法赋能强基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哪些?请抢答!”在奇台县税务局“与法同行‘典’亮税月”知识竞赛现场,随着主持人话音落下,参赛选手们迅速按下抢答器,现场气氛紧张热烈。
“竞赛内容既包含民法典知识,又紧扣税收工作实际,通过企业研发费用外包合同审核案例,将民法典合同编知识点还原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具体执法场景中,既加深对税收政策的理解把握,也强化了自身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奇台县税务局青年干部木拉提·萨迪克在活动结束后分享道。
普法先学法,执法先懂法。昌吉州税务局积极打造机关法治学习阵地,将民法典学习作为“必修课程”嵌入日常,推动法治观念入脑入心。在呼图壁县翠湖书苑,一堂“税润童心 ‘典’亮未来”亲子微课堂将民法典学习延伸至干部家庭,用生活小案例串联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知识,税务干部与子女以“大手拉小手”的形式开展剪纸创作。一幅幅融入民法典和税法元素的剪纸在指尖成形,法治的种子也在亲子互动间悄然播撒。
“今天的亲子微课堂,让平等、公平、诚信这些词在孩子心底有了模样,我也在陪伴中感受到,法治精神的传递不在说教,而在于言传身教。”参与活动的干部杨倩倩深有感触。
普法融入办税场景
“如果合作商以‘发票用完了’为由拒开发票,我该怎么办?”在准东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君协五金建材经营部负责人郑板彪道出了困惑。利用等候间隙,税务干部翻开民法典耐心解答:“您与商家构成了事实买卖合同关系,开具发票是商家的法定义务。无正当理由拒开,您可向税务部门反映。”寥寥数语,把法条变成了维权的实招,郑板彪顿时有了底。

昌吉州税务局在商超设置普法驿站,为商户及往来消费者普及民法典及税费知识。窦文婧 摄
群众的需求在哪里,普法的阵地就延伸到哪里。昌吉州税务局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主阵地”作用,通过现场摆放民法典宣传折页、滚动播放普法微视频、设立“民法典咨询普法专窗”,将民法典宣传融入发票领用、申报缴税、信用修复等高频业务全流程。与此同时,税务部门还主动将普法阵地前移到企业一线,让普法宣教在实务中润物无声,助力企业防范涉税风险。
在木垒县,一场“益‘企’同行 ‘典’亮生活”主题活动将民法典与税法融合的法治课堂搬进重点企业。税务干部走进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木垒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过知识竞答、互动答疑形式,将民法典条文与高频涉税业务相结合,转化为企业“可学、可用、可落地”的实用指引,助力企业规范经营。
“授课紧贴企业经营实际,把合同履约、产权保护等民法典条款与税收优惠、纳税申报结合起来讲,既明晰了法律依据,又划清了涉税合规的边界,既实用又‘解渴’。”公司财务负责人刘博对这场辅导印象深刻。
宣传走进市井生活

税务干部在阜康市社会科学普及周启动仪式现场,为群众讲解民法典涉税知识。吴莹 摄
“小店之前和供应商签订合同,一直没理清价税条款,今天税务干部结合民法典合同编条款,解读了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政策和合同涉税风险,一下子就把我的困惑解开了!”在阜康市社会科学普及周启动仪式现场,阜康市启航便利店店主党新峰手拿《涉税热点问答》手册表示。当地税务部门在活动现场设置税法咨询台,将民法典中民事主体权益保护、合同合规等高频条款,与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等群众关心的税收业务进行讲解,让大家听得明白、用得放心。
在玛纳斯县法治文化广场、昌吉市人民公园和吉木萨尔县北庭园广场,税务部门将法治宣传触角从商圈店铺延伸至广场夜市,税务干部化身“夜市摊主”和“流动普法员”,聚焦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民法典中财产继承、消费维权等相关条款,为群众答疑解惑。“我之前正为家中老人房产过户问题发愁,今天税务干部现场拿出民法典与增值税法对照讲解,把房产继承涉及的增值税免税情形一条条拆开说透,我心也踏实多了!”市民张军参与活动后表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昌吉州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普法路径,推动税收法治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广大经营主体依法经营、诚信纳税,为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新公网安备:650102020003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