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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税惠政策助复产 惠企利民促发展”在线访谈实录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税惠政策助复产 惠企利民促发展”在线访谈现场
 
 

主持: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由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举办的在线访谈,本期访谈的主题是“税惠政策助复产 惠企利民促发展”。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有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林志新,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李越、法制科科长文英、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张新成、企业所得税科科长张怡做客我们的在线访谈直播间,就相关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也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 [2022-12-06 18:10:09]

主持:首先,请林局长和网友们打声招呼吧。 [2022-12-06 18:10:12]

林志新: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大家下午好!首先,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很高兴能借此机会就近期热点税收政策问题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今年以来,昌吉州税务局坚决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各项税收工作,按照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特别是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要求,坚持“快退税款、狠打骗税、严查内错、欢迎外督、持续宣传”五措并举,全力以赴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下一步,昌吉州税务局将持续通过“云端”问需纾困、创新便民服务措施、优化“非接触式”服务、加大“银税互动”等一系列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努力降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为稳住昌吉州宏观经济大盘发挥积极作用。谢谢大家。 [2022-12-06 18:12:01]

主持:好的,谢谢林局长,再次欢迎大家的到来,今天的访谈受到了众多网友们的关注,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大家提出了什么问题。 [2022-12-06 18:12:43]

张会计:你好,听说增值税留抵退税扩大了行业范围,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批发企业,因为疫情无法营业,存在资金困难,请问可以申请留抵退税吗? [2022-12-06 18:17:58]

李越:你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年第21号公告)规定,一、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二条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

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你单位如果符合条件,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退税。 [2022-12-06 18:17:58]

汪洋大海:你好,我公司是一家信息传输企业,假设2022年12月20日能够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问我公司2022年10月份购买的一套生产设备能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政策吗? [2022-12-06 18:24:27]

张怡:根据《公告》规定,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政策。你公司在2022年12月20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购买的生产设备,可以享受税前全额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政策。 [2022-12-06 18:24:27]

牛奶咖啡:你好,请问企业可以选择不申请退还留抵税额继续抵扣留抵吗? [2022-12-06 18:29:42]

李越:你好,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022-12-06 18:29:42]

沙漠:我们是一家煤炭开采企业,此前按75%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听说今年第四季度国家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又加大了优惠力度,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2022-12-06 18:35:29]

张怡: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规定,允许此前按 75税前加计扣除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综上,你公司此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75,按照新政策规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100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2022-12-06 18:35:29]

默默:请问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否适用新的“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2022-12-06 18:39:08]

李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如果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2022-12-06 18:39:08]

陆曦:我是灵活就业人员,最近更换了新的社保卡,但是这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没有扣费成功,无法就医买药,怎么办? [2022-12-06 18:41:08]

张新成:你好,因为您更换了社保卡,但没有在税务部门变更扣费协议,所以没有扣费成功。建议您先使用手机进行缴费,通过微信搜索“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点击“我要缴费”,按提示自主缴费成功后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了。如果您想和原来一样参加批量扣款,需前往市民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变更个人委托扣费协议,税务机关才能在您新办理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上正常扣费。 [2022-12-06 18:41:08]

alice:我公司是一家外贸企业,部分出口货物由于一些原因不予退税,要视同内销征税,请问这部分出口货物形成的留抵税额是否可以退还? [2022-12-06 18:42:52]

李越: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外贸企业视同内销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不属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九条,“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的情形。因此,你公司视同内销征税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属于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 [2022-12-06 18:42:52]

成长:我是一户制造业企业,受疫情影响停产数月,目前刚恢复生产,资金周转较为困难,听说留抵退税政策有新的调整,2日内就可将退税款项退付到位,是这样吗? [2022-12-06 18:44:37]

李越:是的,根据阶段性加快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办理进度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制造业纳税人增量留抵退税的到账平均时间,压缩在2个工作日内。”您单位如符合制造业纳税人留抵退税条件,可在2个工作日内收到退税款项。 [2022-12-06 18:44:37]

轻舞飞扬:我公司是一家中小微企业,2022年初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第四季度我公司拟新购置一台价值550万元的设备、器具,我们想了解一下这项政策对购置的设备、器具有哪些要求? [2022-12-06 18:46:30]

张怡:根据《公告》规定,对购置的设备、器具主要从两个方面把握:一是购置时点上,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二是从购置资产类型上, 购置的设备器具应当是除房屋、 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将该设备、器具按固定资产管理。 [2022-12-06 18:46:30]

夏柯: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因疫情不能正常经营,请问12月申报缴纳税款,“六税两费”减免优惠还能享受吗? [2022-12-06 18:48:22]

文英:可以享受。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2022-12-06 18:48:22]

加加:你好,我目前昌吉上大学,请问可以在昌吉参加医保吗? [2022-12-06 18:50:28]

张新成:参加医保有以下条件,1、具有昌吉州户籍并且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2、在昌吉州就读的中小学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3、取得昌吉州居住证明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2022-12-06 18:50:28]

繁华:我是一家制造业企业,属中小微企业,听说有缓缴税政策可以继续延长,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比如2022年二季度属期税款在什么时候缴纳? [2022-12-06 18:55:24]

文英:根据2022年2月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规定,2022年二季度属期税款可延缓6个月缴纳。根据2022年9月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7号)规定,继续延长延缓期4个月,最终2022年二季度属期税款应在2023年5月申报期缴纳。 [2022-12-06 18:55:24]

风雨同舟: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假设2022年12月10日以现金购置了一套机器设备,12月20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设备运输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预计2023年才能运输到位,我公司购置的这套机器设备可以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吗? [2022-12-06 18:55:26]

张怡:根据《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46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第四季度以货币形式新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你公司不属于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情形,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间为12月20日,在2022 年第四季度内,可以按规定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2022-12-06 18:55:26]

香香公主:我是一家个体工商户,增值税每月定额税2万元,今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提到“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我可以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吗? [2022-12-06 18:57:07]

李越: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您是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自2022年4月1日起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2022-12-06 18:57:07]

   主持:好的,由于时间关系,本次访谈到此结束,感谢林志新局长及各位税务干部的现场解答,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与参与,谢谢!再见! [2022-12-06 18: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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