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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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 | ||
标题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委员会任免工作人员(2023年5月29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3-05-30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委员会决定:
吾其尔巴特·东古路克同志任中共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林淼儿同志任精河县税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副书记(副股级);
雷立川同志任中共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副组长(副股级、主持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