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人事任免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3年5月29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3年5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决定:

王杰任精河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副局长(主持工作)、四级主办,不再担任精河县税务局收入核算股副股长职务、四级主办职级;

吾其尔巴特·东古路克任精河县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

高舒任精河县税务局法制股副股长;

熊梦媛任精河县税务局税政股副股长;

任丽娟任精河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副股长;

摆丽娜任精河县税务局征收管理股副股长(主持工作);

沈胜林任精河县税务局收入核算股副股长(主持工作);

解远贞任精河县税务局税源管理股副股长(主持工作);

陆煜辉任精河县税务局组织人事股副股长(主持工作);

木巴来克·库尔班任精河县税务局城区税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