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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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3年5月29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3-05-30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决定:
王杰任精河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副局长(主持工作)、四级主办,不再担任精河县税务局收入核算股副股长职务、四级主办职级;
吾其尔巴特·东古路克任精河县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
高舒任精河县税务局法制股副股长;
熊梦媛任精河县税务局税政股副股长;
任丽娟任精河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副股长;
摆丽娜任精河县税务局征收管理股副股长(主持工作);
沈胜林任精河县税务局收入核算股副股长(主持工作);
解远贞任精河县税务局税源管理股副股长(主持工作);
陆煜辉任精河县税务局组织人事股副股长(主持工作);
木巴来克·库尔班任精河县税务局城区税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