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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
标题 派出机构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08-0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 (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责:承担设立登记、信息采集、变更、注销和跨区域涉税事项等登记认定事项的受理;承担各类税收资格、身份、税收优惠和特定事项的受理;承担发票、票证管理;承担各税种、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的申报征收;承担税收证明的开具、核销;承办办税方式的外部培训和辅导;组织办税服务厅办税引导、税收宣传和纳税咨询服务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锦绣南路6号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办税服务厅

联系电话0909-2299784

 

 

  城区税务所

主要职责: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费政策;承担本辖区一般税源的管理;承办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承担税收资料调查和减免税普查数据采集审核;承担各类服务系统的推广应用;承办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前程路3号

  联系电话:0909-2281030

 

 

  青得里税务所

主要职责: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费政策;承担本辖区一般税源的管理;承办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承担税收资料调查和减免税普查数据采集审核;承担各类服务系统的推广应用;承办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响根布呼西路南12号

  联系电话:0909-2228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