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博乐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01-29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博乐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博乐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丰富公开形式、载体及内容,积极开展主动公开工作。一是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充分方便社会公众,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二是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台、博州零距离、微信公众号、报纸等主流媒体渠道,全面丰富发布渠道和载体。三是继续抓实抓细实体公开平台建设。在办税服务厅的信息公告栏、LED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开税收法规政策、办税程序、服务标准、涉税审批、行政处罚、执法监督等,努力让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一看就清楚、一办就满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博乐市税务局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巩固基础,注重创新,全面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本部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根据领导职务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增强公开时效。充分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博州税务局栏目、博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丰富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督导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全面公开6部举报电话等公众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格考核措施。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强化考评问责。三是严格保密审查。认真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维护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博乐市税务局在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提高信息公开实效、推进办税服务公开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升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服务的便民性需要提高,要进一步满足纳税人的广泛需求;二是政务信息质量还需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提升信息公开服务便民性,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有关涉税涉费信息;二是严把质量关、时效关,不断提升网上信息公开与日常信息公开工作效能,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自查,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