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博乐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9-03-27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博乐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要求,2018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博乐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博乐市税务局”)正式成立。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公开指南》有关要求,由博乐市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博州税务局网站(http://www.xj-n-tax.gov.cn/betl/)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乐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疆博乐市响根布呼西路南12号,电话:0909-2220662,传真:0909-2220662)。

  一、概述

  2018年博乐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税务部门治理能力。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情况

  2018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博乐市税务局挂牌成立,根据班子成员情况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综合抓,相关股科室配合抓,形成横向、纵向配合联动的工作机制。配备了政务公开兼职人员2名,并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设置AB岗,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明确督办部门。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办部门,定期把督办结果通报全局,并纳入绩效考核。二是严格问责机制。对各股(科)室、税务所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依工作规程规定,主动提供政务公开内容或未答复公开申请的,扣减绩效管理考核分值。对违反工作规程其他规定的,由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视情扣分。三是落实保密责任。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委员会负责,对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定期监督检查。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情况

  博乐市税务局根据新疆税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没有创建本局的互联网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是通过在博州税务局门户网站、博州政务网、博乐市政府政务网,报刊杂志等纸质媒体,广播媒体,博乐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税企互动平台、QQ群、微信群,以及各类宣传手册等途径发布动态,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监督、考核工作,进行了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税务行政权力公开情况

  推进权力责任清单公开。按照权责一致原则,通过认真梳理本单位的权力责任清单,目前有5项行政权力事项,通过办税服务大厅的电子显示大屏、公告栏对5项税务行政许可目录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公示。

  (二)税收政策法规公开情况

  1.推进政策法规内容公开。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新出台的减税降政策文件及时在大厅公告栏和行政服务大厅显示屏进行公开。

  2.推进政策清理情况公开。没有制定过规范性文件,无需清理。

  (三)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情况

  1.推进征管改革措施公开。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公示栏、显示屏及时发布了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等事项。

  2.推进税收数据信息公开。在办税服务大厅通过公示栏和电子屏公示公开了本辖区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工作的通知》要求,将“二维码”利用展板的形式进行公示。

  3.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公开。税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能够做到主动明身份,公开执法依据、执法过程、处理结果等执法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纳入涉税专业服务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信用状况在纳税服务大厅进行了公告。

  (四)规范纳税人权利义务公开范围情况

  1.推进纳税人权利义务公开。在办税服务大厅通过公示栏向纳税人公开了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纳税人办税指南、博乐市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书等信息。

  2.推进重大服务举措公开。在办税服务大厅公示栏公开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预约办税制、延时服务制等便民办税服务措施。

  3.推进办税服务公开。在办税服务大厅明显位置摆放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办税服务大厅WiFi全覆盖、对整个办税服务大厅公告栏、告示牌及自助办税区重新规划改善,提升了自主办税服务区功能,有效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

  (五)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情况

  推进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按照统一要求在博州税务局网站及博乐市税务局内部网站公开了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本局概况以及领导照片、简介、履历等信息内容,同时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公示栏和显示屏公开了纳税咨询投诉、税收违法举报、税务干部违纪举报、政府信息公开等电话信息。

  (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1.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

  2.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强化公开,考评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股(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政务公开工作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科室和人员的责任。

  (七)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利用博乐市政务网以及博州税务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工作动态、税收数据、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等相关信息,收集、反馈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2.多渠道加强税法宣传。进一步完善和依托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设施,公开办税信息,宣传税收政策。积极利用微信群和QQ群进一步强化微信、QQ信息发布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度博乐市税务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博乐市税务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博乐市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未发生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博乐市税务局2018年在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提高信息公开实效、推进办税服务公开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升的地方2019年将继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章立制,不断完善。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局内各股(科)室的联系,针对纳税人的需求及时公开税收政策等信息内容,及时在网上公示,注重实效,提高政务公开服务的便民性。

  (二)注重培训,提高效率。积极组织内部相关股(科)室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和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税务干部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拓宽信息公开的形式,履行税务部门的职责,加强宣传力度,对纳税人进行及时到位的告知服务,树立博乐市税务局的良好形象。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博乐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