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山口市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山口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山口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山口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阿拉山口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聚焦税费优惠政策辅导和落实,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12366服务热线等渠道及时更新涉及纳税人缴费人的权益调整、“三公经费”、财务年度预算决算、税收执法信息等需要公开的内容。2023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条,在阿拉山口市政府网站和阿拉山口零距离公开信息43条。二是通过中国网、中新网、新疆日报等媒体主动宣传涉税信息,2023年共发布45篇稿件。三是用好线下固定公开平台。在办税服务厅的导税台、LED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开税收法规政策、办税程序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阿拉山口市税务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方式,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各股室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协助配合。由3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运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公开信息。2023年全年未发生纳税人缴费人涉税涉费舆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双平台建设模式,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在线上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细化职责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事。严格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持续发挥办税服务厅导税台、宣传栏、LED显示屏、电子设备等固定平台的信息公开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牵头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反馈问题,抓实抓细日常问题整改。

二是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评。定期开展考核评定,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与内容同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改进情况及成效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明确信息公开时效性要求。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对应时间节点,定期开展自查,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是主动调研了解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加强各项涉税涉费新政策的学习、研究和公开,加强与政府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全面地公开纳税人缴费人需要的各类信息,让税收工作“看得见、听得懂、可参与、能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