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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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博州税务局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山口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0-01-21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山口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阿拉山口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各项要求,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有效增强税收工作透明度,全面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税收事业健康发展。现公布阿拉山口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阿拉山口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单位地址:新疆阿拉山口市天山街11号。电话:0909-6999839;传真:0909-6992396。
一、总体情况
阿拉山口市税务局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阿拉山口市税务局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的利益调整,以及需要纳税人、缴费人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全面合法合规对社会进行公布。
1.机构概况。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博州税务局栏目(http://xinjiang.chinatax.gov.cn/)及阿拉山口市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机关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等机构概况,便于纳税人、缴费人了解税务部门基本情况。
2.税务行政权力公开。阿拉山口市税务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向纳税人、缴费人主动公开政务动态、政策文件。通过办税指南、12366热线、电子宣传屏、政策宣传栏、政府门户网站,实现“线上+线下”立体公开,及时为纳税人、缴费人公开税收执法信息、税收政策法规、行政许可事项。
3.纳税服务公开。借助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积极为纳税人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更新欠税公告,广泛宣传最新减税降费政策。公开“放管服”改革举措、税收优惠政策、便利办税机制等涉税涉费信息,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涉费事项,保障合法权益。
4.自身建设公开。持续推进行政管理事项公开,及时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博州税务局栏目及阿拉山口市政务网发布“三公经费”、财务年度预算、决算等信息。设置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等6部对外电话,拓宽纳税人、缴费人监督渠道。严格执行公文信息属性管理规定,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019年度,阿拉山口市税务局主动公开信息117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600余份(其中:纸质宣传资料1000余份,网络宣传问卷资料1600余份),接受各类咨询近1600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底,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阿拉山口市税务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设有专、兼职人员3名,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运作。各股室按照新《条例》要求,不断加强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在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基础上,加强保密审查力度,严格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健全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紧跟上级机关部署,不断扩大主动公开内容。办公室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核评估,对产生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主动依照工作流程予以公开。
2.回应公众关切。2019年,国务院推出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涉及阿拉山口市辖区上千户纳税人、缴费人,坚持把政务公开与减税降费宣传相结合,利用窗口办税优势,结合税收宣传月相关活动,通过设置公告栏、示意图以及发放纳税资料、减税降费手册、宣传单等多种方式,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载体和渠道。深化“互联网+”思维,大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加快推进网上审批、网上咨询和电子政务服务。充分利用税企微信群等网络互动平台,强化对纳税人、缴费人政策宣传、办税辅导和其他涉税服务,有效提升税企沟通效率。2019年,未发生纳税人、缴费人涉税涉费舆情。
(四)平台建设情况
1.网站栏目情况。阿拉山口市税务局积极与行政服务中心对接,持续推进政务信息与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提升在线办理涉税事务水平。紧密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博州税务局栏目(http://xinjiang.chinatax.gov.cn/)和阿拉山口市政府网站平台,分别公开政府信息16条,欠税公告4条。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博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刊载基层动态,做到明明白白公开信息,全心全意服务社会。
2.办税服务厅建设。为了让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阿拉山口市税务局及时公开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广泛利用“线上+线下”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宣传涉税涉费政策。对机构职责、服务标准、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办事流程、涉税审批、违章处罚、税收政策法规进行公开。与上年度相比,信息公开质量明显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明显增强。2019年,阿拉山口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获得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五)监督保障机制
1.制度监督。阿拉山口市税务局组织全员学习贯彻《条例》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由各职能股室负责信息的搜集、拟定,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保密审核人员分级审核后,由办公室统一公开发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严格遵照相关程序规定予以审核批准并公开。
2.机制落实。阿拉山口市税务局切实完善信访舆情制度,拓宽纳税人反馈渠道。通过办税服务厅绿色通道、6部对外公开涉税涉费服务及投诉电话,及时了解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接受纳税人、缴费人监督。
3.考评管理。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纳入绩效考核,定期组织股室自查和考核评定,对违反政务管理规定的问题,严肃追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科学有序进行,促进信息公开管理整体协调推进和上下联动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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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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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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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0 |
16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4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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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0 |
250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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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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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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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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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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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3 |
5.6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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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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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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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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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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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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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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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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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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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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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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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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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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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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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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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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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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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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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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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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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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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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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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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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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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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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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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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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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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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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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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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新《条例》学习认识不够深刻。自2019年5月15日新《条例》执行以来,部分干部对《条例》新增和调整部分领会不到位。
2.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管理能力还不足。干部普遍认为互联网风险度高,更倾向线下信息公开方式,对运用政府平台主动公开信息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
(二)改进情况
1.全体干部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的学习和理解,以变化和调整内容为学习重点,全面熟悉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细则要求,做到理解全面深刻,能够以新《条例》指导工作,推进落实。
2.强化全体干部信息化工作能力,增强干部保密意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依规依纪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效。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的宣传和普及力度,紧密结合税收中心工作,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和方法的知晓度和使用率,全面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山口市税务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