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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磋商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三次)

  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三次)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简易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方式:简易磋商

  2.采购需求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

备注

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三次)(一包)

DYZB-[2025]-006

12.00

蔬菜,水果,干果,调料,蛋奶,粮油等所需食材采购等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三次)(二包)

DYZB-[2025]-007

28.00

牛肉,羊肉,猪肉,家禽类,水产品,副食品等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三次)(一包)预计年度采购预算12.00万元;按折扣报价,根据实际采购内容、数量等进行结算。

  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三次)(二包)预计年度采购预算28.00万元;按折扣报价,根据实际采购内容、数量等进行结算。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2)投标人应具有存储、配送能力,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等级标准。

  (4)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认真做到同质同价、货真价实。

  (5)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6)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库尔勒市金泰大厦A座2801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三次)(一包)2025年04月29日10时30分

  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三次)(二包)2025年04月29日11时30分

  2.地点:库尔勒市金泰大厦A座2801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

  地址:博湖县团结东路159号

  联系方式:0996-6622118

  联系人:雷思语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得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库尔勒市金泰大厦A座2801

  项目联系人:徐中柏

  联系电话:1361991653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