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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巴税稽公告〔2026〕9号

库尔勒兆庆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01MA77Q8JE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相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的税收违法行为作出税务处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你公司生产经营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火车东站货场东北侧龙山综合市场内五金建材区15栋31号,多次联系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冯某玲及实际控制人王某涛,并到你公司注册生产经营地址实地查看,均无法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通过邮寄送达方式向你公司邮寄挂号函件,投递结果反馈:原址查无此人、收件人拒收不在本地,邮件退回。2026年2月6日你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涛在电话中称“公司无法直接签收文书,也无法委托其他人员签收文书”。《税务处理决定书》(巴税稽处〔2026〕11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巴税稽罚〔2026〕13号)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巴税稽处〔2026〕11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巴税稽罚〔2026〕13号)见附件。

  请你公司及时到我局(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塔指东路93号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巴税稽处〔2026〕11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巴税稽罚〔2026〕13号),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处理决定书》(巴税稽处〔2026〕11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巴税稽罚〔2026〕13号)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玉龙18109965776

  廉  滨18099969630


  附件:《税务处理决定书》(巴税稽处〔2026〕11号)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巴税稽罚〔2026〕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