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巴州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相关工作部署,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聚焦工作主责,落实重点任务,切实发挥出法治对税务工作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巴州税务局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全面落实“第一议题”“第一主题”“第一任务”“第一要事”。2022年召开35次党委会议,7次中心组学习,组织党员集中学习40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集中学习36次,举办全州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暨新时代科级干部主体培训班等。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牢固树立依法征税理念,各项税收改革依法稳步推进,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和调控经济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为实现巴州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包括各项退税减税、疫情防控和支持复工复产等政策,为实现巴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贡献税务力量。
(三)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
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结合实际,调整充实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落实议事规则,规范工作程序,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部署依法治税重点工作,解决有关问题,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保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定期召开领导干部学法会议,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学法用法制度贯穿税收工作始终,不断提升干部法治意识,规范干部执法行为;四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把税收法治建设作为衡量全系统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五是统筹建立普法工作大宣传工作格局,丰富形式载体、努力打造税收宣传项目精品,陆续拍摄了25期原创税收政策普法宣传作品《晓茹说税》和《巴州税务,与您同心同行》等动漫普法宣传片,使传播形式更活泼、更有趣,在社会各界引发强烈反响。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巴州税务系统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巴州税务系统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两年行动计划(2021—2022年)》和《巴州税务局党委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等制度文件,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集体决策;二是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主持召开党委专题会议或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机关、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把各项任务抓实抓细抓到位。其他党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及联系单位的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好每年向本级党委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工作要求;三是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纳入科室负责人、支部书记和各基层税务局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以及巡视巡察、督查督办、专项检查、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和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形成全方位、多维度的督促落实机制,对履职不力的严肃问责。2022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干部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人次,第二种形态1人次,通报典型案例6起,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4份。
(五)严格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议事规则,规范工作程序,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部署依法治税重点工作,解决有关问题,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保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二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明确重大事项决策前必须采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执行,实行班子集体会议、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重大事项均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四是认真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完善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反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集体审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合法性审核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合法性审核的效率和工作质效;五是落实《新疆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新疆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和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加强法律人才培养和使用,增强依法治税工作能力,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有效提升行政应诉和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2022年,我局与盈科律师事务所签订长期法律顾问合同,法律顾问团队5人,服务范围涵盖10个县市局。
(六)依法依规履行职能方面
一是党委会议每季度听取业务科室重点工作汇报,对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定时研究;二是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一项体现法治、践行法治的常态性工作,巴州税务局领导以身作则,主动出庭应诉,起到良好示范效应,形成“敢出庭、愿出庭、出好庭”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建立全疆首批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2022年4月,巴州税务局联合铁门关税务局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组建公职律师团队开展涉税费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积极构建以“1个咨询调解中心+10个县市调解室+N名调解员”的多元化涉税争议调解工作新机制、新格局、新态势;二是成立南疆首批税费争议调解工作室。2022年5月初,巴州税务局成立“江疆税费争议调解工作室”,吸收了35名干部参加。在州市行政服务大厅安排固定办公场所,由州局法制科管理日常事务。从全州税务系统挑选具有律师资格、税务师资格的干部到工作室值班。每月征收期安排专人值班,负责提供业务咨询、税费争议调解、政策宣传等服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购置相关的法律书籍及资料;三是由团队负责人、公职律师刘江疆带领团队成员,不定期组织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讨论诉讼案例,观看庭审视频,开展模拟演练,参加法律事务处理,为州局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八)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
一是巴州税务局深入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工作,党委书记、局长潘兵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充分发挥“一把手”示范引领作用,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和涉税业务办理全流程、全环节体验,带动全州税务系统优服务、查堵点、问需求、解难题,真抓实干切实提升纳税服务工作质效。州县两级开展“一把手”走流程53次,“一把手”以“亲身体验、现场问效、代办帮办、陪同办理”等方式对税费政策落实和涉税业务办理全流程、全环节体验,带动全州税务系统问需求、查堵点、解难题、优服务,收集解决问题54个,提出简并优化流程建议20条,真抓实干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二是依托“巴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制作政策推广小视频、H5动画,推出“梨小税”微课堂,打造“晓茹说税”系列税宣微视频,用生动鲜活的税收政策覆盖纳税人缴费人;依托“企微税”互动平台,将最有用的税费优惠政策精准送达所需者;依托定期网络直播、电话语音推送、纳税人学堂等,用定制培训响应纳税人缴费人所急所惑;三是州县两级税务部门同频共振,将党建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按照“分类+区域”划分标准,通过入户走访、线上访问或集中座谈等方式开展“千名干部访万企”专项行动,宣传走访纳税人71661户,为纳税人提供一个“全天能联系、宣传点对点、诉求有渠道、问题必回应”的服务模式,切实提升纳税服务体验获得感。通过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千名干部访万企 惠民解难促发展”专项行动,积极收集、归纳、分析纳税人问题诉求和意见建议1374条,区分管理层级,分级分类转办处理,做到“件件有响应,事事有回音”。积极引导纳税人“网上办税”,广泛宣传“最多跑一次”174项办税事项,让“数据多跑网络,纳税人少跑马路”成为常态,实现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双减负”、办税效率和办税体验“双提升”;四是建立覆盖“州县两级”的网格化服务体系,全州税务系统241名股级以上干部分户包联1075户重点企业,分类对接乌鲁木齐至尉犁高速公路、尉犁至若羌段高速公路、米兰河水利枢纽等247个重点项目961个相关市场主体,实施“一企一策”,“点对点”解决市场主体重点工程“急难愁盼”问题;五是想方设法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对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推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制度改革,实现信息备案、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首次票种核定等“一键式套餐服务”。协调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构建“不动产+税务”合署办公模式,整合缴纳契税和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资料,实现“一个窗口提交一套资料,分别审核,并联办理”。
(九)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一是将普法工作纳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和工作例会等会议的学习计划,及时进行传达学习,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政策法规培训好、执法要求落实好、法律知识宣传好;二是坚持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线上法律学习平台,坚持把无纸化学法用法系统作为州县(市)两级税务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水平的重要抓手,定期考核通报,确保年终参考率、通过率100%;三是在全州税务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处罚、首违不罚、社保费征收等专题法治培训班,每年培训超5000人次。积极邀请巴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相关领导、知名律师事务所专业法律顾问,为干部讲解宪法、行政法、经济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增强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
一是巴州税务局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税务局关于“三项制度”的工作部署,落实工作由巴州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州县两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谋划,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靠前指挥,部门负责人责任到人、任务到岗;二是建立“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联络员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推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巴州税务局努力把“三项制度”作为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深化“精确执法”的重要方式,加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内容,做到集体培训和日常学习相结合,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将优化税收执法、加强税法宣传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使“三项制度”工作在巴州税务系统落地生根;四是巴州税务局按照自治区税务局的工作部署,稳妥做好市县税务局执法公示平台和税收执法信息存储管理平台的权限配置、日常维护工作;五是将“三项制度”开展工作作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工作“1+6+N”工作体系中“精确执法”的重要抓手,纳入日常工作考核和督查督办,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依纪依法问责,确保“三项制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依法治税取得的成效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示范创建。
2022年4月,巴州税务局成功创建“2016-2020年自治区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指导轮台县税务局成功创建“2016-2020年自治区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指导库尔勒市、库尔勒开发区、若羌县、尉犁县、和硕县税务局成功创建“2016-2020年自治州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指导和静县税务局成功创建“2016-2020年自治州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坚持党建引领作用,以上率下持续用力。
巴州税务局党委班子带头加强学习、带头强化党性修养、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转变工作作风,以上率下,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2022年上半年开展了“坚决抵制‘六个不’,实现作风新提升”讨论实践活动,11月份开展“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集中研讨活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三)始终推进内外协同治理,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依托《自治州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费保障办法>实施方案》,为优化我州营商环境、构建精诚共治格局提供了法理依据;二是主动沟通,积极协作,以精诚共治新格局力促税收法治水平再提升;三是召开税费精诚共治座谈会,邀请相关单位参加,围绕落实《税费保障办法》及环保税、国有土地出让金等相关税费征管及存在的问题展开充分交流,对涉税数据交换、税费征管中支持协作开展讨论并协商解决方案,为进一步落实“精诚共治”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2年,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普法阵地建设还需跟进。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机关普法阵地和法治文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要更加注重法治综合性人才培养;三是距离税务四精建设尚有差距。在税收执法、纳税服务、日常监管中,不同程度存在经验式执法,无差别服务,监管上不同程度依赖“以票管税”。距离纳税人缴费人的要求,距离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距离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距离“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尚有差距。
四、2023年工作安排
巴州税务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全州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为巴州税收改革和发展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
(一)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抓好问题整改。持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抓好自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实化、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以约束权力、保护权利为重点,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二)树牢系统集成工作理念,增强法治建设协同性。注重将政策、征管、服务等各项要素集成好,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税制改革系列部署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将依法行政、以法治税贯穿税收工作始终,着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税收工作开展,全面推进全系统税收法治建设。
(三)对症施策,补强法治建设短板。深刻反思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建立和完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评价机制,健全对税收执法主要环节的监控制约机制,解决执法中存在的执法程序不规范、选择性执法和随意性执法等问题。结合巡察、审计、督察等反馈问题一并进行整改,举一反三,补齐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短板。
(四)扎实开展法治教育,持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税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大公职律师实践锻炼和统筹使用力度,抓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资格管理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坚持经常性普法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实现税收法治教育常态化、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