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从重点稽查对象、非重点稽查对象和异常稽查对象等名录库中随机抽查稽查对象36户。自查查补收入467.69万元,入库507.70万元;重点检查9户,检查查补1.21万元,入库1.21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