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违法案件名称:巴州瑞泰纺织有限公司发票违法案
纳税人名称:巴州瑞泰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富强
注册地址:新疆巴州尉犁县1区-1丘-1(花儿宾馆路南)
纳税人识别号:91652823MA776AJL9T
检查所属期限:2016年6月8日至2018年3月31日
一、纳税人基本情况
巴州瑞泰纺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23MA776AJL9T,成立于2016年6月8日,法定代表人:马富强。登记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地址:新疆巴州尉犁县1区-1丘-1(花儿宾馆路南)。经营范围:棉、化纤纺织加工;批发零售: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服装。棉胎的加工与销售;棉短绒的收购、加工、销售;籽棉收购;不孕籽、棉籽、皮棉的经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行业:棉纺纱加工。
二、纳税人主要违法事实
(一)虚开收购发票、虚构棉花收购及加工业务。该单位自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共虚开籽棉增值税普通发票(收购发票)742份(其中4份作废票),金额为72305930元,申报抵扣进项税额8378982.14元。
(二)虚开、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该单位2017年6至2018年4月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47份,金额53240592.4元,税额9050901.6元,价税合计62291494元。
(三)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该单位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8份,金额19963463.33元,税额2091442.17元,价税合计金额22054905.5元。
三、处理、处罚情况及相关法律依据
该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第三条之规定,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案件执行情况
该单位已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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